☆新莊立德段的故事
(富都新鄭小姐提供)
永寧街案一開始只有24巷-26巷4排,並無71地號。因只鄰6米路,原本43筆地號只能分配2.8倍,所以這個案子走2年多沒頭緒,即便是獎勵值可到100%,公司也只好放棄!
後來有個用心的建築師找出突破點,建議納進鄰8米路的71地號,瞬間讓整體容積增加!
但是71地號簽約當時還未逾30年,房屋狀況尚好何需更新,且按土地分配試算根本換不回原有住居面積,除非有更優更令人心動的”條件”!所以71地號的10戶分配特優,1間房子換2間。這樣的條件夠優越吧!
71地號8成同意後,公司才進行24-26巷43筆地號3.8倍的整合,並在辦公室張貼,公開全區各戶分配條件!!
曾經有建商進場攪和,說我們欺侮地主老實,他們提供分配4.2倍!!
說起來按照法規算,誰都一樣,沒有誰比較厲害,但沒走過路的不知道別人的艱辛及用心!!
地主也一度心花怒放改投別抱,所以我們因此退出整合近1年,並且鼓勵地主儘快跟那家建商簽約。
最後當那家建商搞清楚狀況後自然是不做了,而且是無聲無息地消失在社區巷弄間!!
都更這事情都不是表面上的數字可以道盡而已!!
沒有71地號其餘只能一坪土地換2.8坪房子,加入71地號提升為一坪土地換3.8坪房子,大家都歡喜。當然還是有地主會來辦公室裡爭執他認為的不公平,計較的時間久了,也就有自知之明!!
首先,貴社區並無類似狀況!!
而且社區都更最重要的是:要先問自己是不是能接受這樣的條件!!
而非去比較他案的條件或是過去的條件,畢竟時空條件都不一樣!!
社區能達到共識才是正途!
房子蓋得成才是真獲益,成不了案一切都是紙上富貴,哪怕是算再多都是枉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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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不分樓上與樓下或巷内巷外,都以土地持分多寡決定更新後的分配比例嗎?
富都新建設公司--鄭小姐的回覆如下:
目前這只是一個最基礎的標準,地主的個別差異就交由估價師按政府規範的估價準則來估算,也就是「權利變換」!
未來選配時,地主按協議合建(私約條件),或政府核定的權利報告書登載內容(權利變換),選擇一種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來分配。
以貴社區來說,上下兩戶的垂直差異不大,因為一樓有寬廣便利性,樓上擁有屋頂平台的使用性,各自有利因子相互抵消了!
但是街頭巷尾,採光通風 ,臨路條件等...則交由估價師了!
當然這是我粗淺的經驗說法,最終還是要交由估價師,仰賴估價及政府審查了!
在更新改建中,最重的比值當然是土地,因為房子最終要拆除重建。其它的差異,是按估價規範及參着市場常規加以評量「各區位的價值」。
由於對地主更新前權利價值的估價作業是權利變換階段,較晚進場,公司為了讓地主們「心裡有個底也比較安心」,所以根據經驗值給個基礎的數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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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更新會成立與否,與保障延續都更獎勵並無關聯性!
重點應該是取得社區共識!
以目前政府政策在短時間(1年~2年)內並無影響容積獎勵的重大修法來說(通常預告2年以上),既無法令變動,就無所謂的保障獎勵問題,都更獎勵上限是固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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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都更容積獎勵:最高50%
社區可拿到的都更獎勵:
1.海砂屋獎勵:30%
2.都更獎勵:20%
3.時程獎勵:10%(逐年遞減)
有了項目1作基礎,再者項目2能取得獎勵已超過20%甚多,又達法定50%的上限已頂不上去。
因此項目3雖有時間限縮,但相對來說就沒有那麼"急迫",因為看得到用不到!
Charles Chang 留言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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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都更交流會 108/2/26
(文字由富都新建設鄭小姐提供)
(表格由社區白先生整理)點表放大
1. 誰提供資金?
都是富都新建設出資,
與地主無關。
一半自有資金,
一半建築融資。
2. 如何保障地主?
辦理「信託」。
3. 富都新建設的合作銀行?
都是大型金控公司,成案後擇定。目前往來的信託銀行,有一銀、彰銀、土銀、國泰世華、中國信託。
4. 公設比大約多少?
不高於32%,儘量不作使用率低的設施。例如:游泳池。
5.可換回權狀面積?
更新後分回土地創造銷售坪數的一半(即地主與建商5-5對分)。
另配1車位(更新前每一專有建號分配1個車位)。
地坪轉換成建坪:
1坪土地*(7.92/2)=3.96建坪
(更新後「權狀」面積=專有+共用)
3.96*68.5%=2.7126
(更新後「專有」面積=主建物+附屬建物)
3.96*31.5%=1.2474
(更新後「共用」面積=公設)
☆試算案例-土地11.75坪
更新後「權狀」面積
=11.75*3.96=46.53坪
(專有+共用)
更新後「專有」面積
=46.53*68.5%=31.87坪
(室內+陽台)
更新後「共用」面積
=46.53*31.5%=14.66坪
(公設,含樓梯7.54坪)
另配1個停車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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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戶目前權狀面積39.67坪
(不含停車場面積,4261建號持分)
主建物+附屬建物
=28.27+3.86=32.13坪
(不含樓梯7.54坪)
備註1:更新後主建物+附屬建物,配比要視設計規劃而定。
備註2:附屬建物約佔專有面積的5%~10%,視設計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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